王春弘
(黄淮学院农林科学系,河南驻马店 463000)
人们在研究生物灭绝现象时,发现很多生物的灭绝过程是栖息地先行破碎,连续分布的种群分裂成斑块状种群,然后逐个斑块内的种群灭绝,最后导致整个种群的灭绝。也可能在片断化过程中,一些斑块中(栖息地合适,但由于竞争干扰等因素的影响)的种群退缩回到较大的中心斑块,并在这种大的斑块中继续生存。也有的种群在栖息地分裂成斑块状后,局部小种群因为其他斑块种群的个体不断迁入而能长期生存,甚至局部种群灭绝后形成的“真空”空间也可能被临近斑块种群的迁入占领而得到恢复。现代的种群理论认为,自然种群的空间分布形式是占据斑块状的栖息地,并且不断地转换栖息地、不断进行局部的灭绝和重建的过程[1-3]。
集合种群是指在相对独立的地理区域内,由空间上相互隔离,但又有功能联系(一定程度的个体迁移)的2个或2个以上的局部种群组成的种群镶嵌系统[4-5]。集合种群生物学的概念最初可追溯到Wright的遗传漂变理论[6-7]。1954年,Andrewartha和Birch在大量昆虫种群生物学实验的基础上,发现种群控制理论中密度制约学说存在某些问题,他们发现局域物种的灭绝是一种普遍现象,同时,也认识到在空白栖息地物种重建的可能性。但是当时人们忽视了他们的看法,直到1969—1970年,Levins在讨论有关灭绝的数学模型时,用metapopulation这个单词来表示“灭绝—重建”可能的一个种群的斑块状分布结构系统,也就是集合种群(也译作异质种群),它被用来表示一组斑块状分布的各个局域种群的集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