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会珍
(伊川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伊川 471300)
国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新的《动物防疫法》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生猪屠宰前应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那么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检疫岗位应如何设置呢?笔者结合当地实际、浅谈看法,仅供参考。
查证验物岗一般应设在生猪入厂门口,此岗可设1~2名检疫员,主要查验入厂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瘦肉精检测合格证明》和佩带的畜禽标识,没有畜禽标识的严禁入厂,同时临床检查生猪群体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向货主(或承运方)了解生猪运输途中应激发病等有关情况。
此岗一般应设在待宰圈附近,有条件的可设1~2名检疫员,无条件的可与查证验物岗合并,此岗主要对待宰生猪实施宰前检疫,检疫对象主要有口蹄疫、猪瘟、蓝耳病、猪丹毒、猪肺疫、猪副伤寒、链球菌病等,同时用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对生猪按一定比例实施瘦肉精抽查检测,发现阳性经确认后一律销毁,不得屠宰。检疫、检测合格的出具《准宰通知书》准予屠宰。
此岗要求设在屠宰车间内,一般应设5~6个岗位,每个岗位一名检疫员,不可替代。
1.头蹄及体表检查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