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强华, 谢正菊
(宁波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浙江宁波 315211)
基于“惩防体系”的“廉政审计”研究
郭强华, 谢正菊
(宁波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浙江宁波 315211)
“特种审计制度”是制度反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但“特种审计”缺乏专门组织和机构,以及有效的审计方法和手段,存在“特种审计”不特问题。“廉政审计”基于“特种审计制度”理论平台,围绕中纪委提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特种审计”进行了第二次制度创新,并就“廉政审计”的目标、内容、程序和可行性分析等方面作了全面阐释,没有回避难点。
廉政审计;特种审计;腐败预警
2000年广东省深圳市为开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精神,开始调查研究“深圳市反腐保廉预防体系”。2002年深圳市政府批准了《深圳市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整体思路》,提出了创建反腐保廉预防体系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并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作为书面材料印发。2003年浙江省委、苏州市委先后提出了框架方案。2004年5月,中央纪委在深圳邀请广东、福建等七省市纪委领导研究座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后,这个地方性惩防体系进一步得到中央的重视,2005年1月3日,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反腐体系实施纲要[1]。
我们注意到,在这个惩防体系中,审计已经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制度安排,以崭新的面貌——“特种审计制度”出现,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并列组成党内外监督管理机制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