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政治与淮河下游地区的社会冲突(1579—1949)

2011-04-13 03:15:17马俊亚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5期

马 俊 亚

(1.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039;2.南京大学 历史系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93)

治水政治与淮河下游地区的社会冲突(1579—1949)

马 俊 亚1,2

(1.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039;2.南京大学 历史系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93)

明清之际,中央政府为了维护漕运这一“大局”,把黄河移到了苏北地区,并数百年如一日地在极不适合修筑大水库的淮河下游地区兴建了一座巨型水库洪泽湖,把这一整个地区视为“局部利益”牺牲掉。因此,明清在这个地区的治水,基本上与农业生产无关,与这个地区的民生无关,而是服从于政治需要,并给这一地区带来了更多的灾祸。

治水政治;淮河;洪泽湖

明清以来,中央政府在淮河下游地区每年均要投入数百万乃至千万两白银的治河经费。一些主持河务的官员(如潘季驯、靳辅、陈潢、张鹏翮等)更被誉为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治水专家,但这个地区的水灾却不减反增。其因就是这些治水活动主要是政治挂帅,而非为民生服务。

一

淮河下游的大型水利工程以明中后期为最。弘治八年(1495),明臣筑黄陵冈长堤,逼黄河全流入淮。事实上把黄河中下游的灾祸移到了淮河下游地区,使这一地区的水灾倍增。“河涨多在盛夏,淮涨多在深秋。奔腾浩瀚,东溃西决。”[1]18上隆庆五年(1571),漕臣王宗沐修筑高加堰,自武家墩至石家庄计30 里[1]18下。万历七年(1579),潘季驯主持的黄淮治水工程竣工。为了加强清水对黄河泥沙的冲力,潘季驯大筑高家堰,逼迫全部淮水以趋清口,这就是治黄史上著名的“蓄清刷黄”、“刷黄济运”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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