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希岭
(河北省子牙河河务管理处,河北 衡水 053000)
2004年8月,水利部办公厅以办建管【2004】109号发布了《关于印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建设类项目防洪评价开始逐步走向正轨。《导则》是防评报告编制的基本依据和规范,具有全国性、广泛性和宏观性。它兼顾了全国不同区域、不同流域、不同水文气象条件下的涉水工程。涵盖了穿堤、临河、跨河、破堤、拦河等不同涉水工程。是报告编制纲要和指导意见,但具体计算和评价方法则需在编制过程中根据工程特点和水力学基本理论知识来选用。鉴于《导则》以上特点,在编制报告时要以导则为基本依据,但不能完全贴合导则,要有所取舍。2005年12月河北省依据实际情况出台了《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编制技术大纲》(试行),对评价报告的编制格式和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通过几年来的实践,报告的水平有了很大提升,内容趋于完善。尽管如此,由于报告编制单位水平不同、建设项目的类型不同、所在河道的洪水特性和实际状况不同,造成报告的编制深度不够、影响分析评价的内容不够全面、结论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
报告中基本情况介绍章节较受关注,因为基本情况清楚才能判断防洪影响,加之评审专家阅读报告时间短、对该流域情况不熟悉。水系河道现状情况交待不清。水系情况应从大到小,从流域到支流,河道断面应从左到右、从下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