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琦,孙丽娟,姜晓华,张冬华
选取笔者所在科2006-06~2009-12采用微量激素丙酸氟替卡松喷吸入干预治疗毛细支气管炎患者共27例,与同期30例未行激素治疗者作对照,比较两组患者治愈后喘息发作次数、累积住院天数及哮喘发生率等方面的变化,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两组均为笔者所在科住院,符合毛细支气管炎诊断标准[1]、坚持复诊、规律治疗、均为初次发病的资料完整患者。27例作为激素组,其中男17例,女10例;年龄<6个月24例,6~12个月2例,>12个月1例,平均(5.98±3.17)个月;病程(5.27±3.28)d。 对照组30例,男19例,女11例;年龄<6个月21例,6~12个月 7例,>12个月2例,平均(6.15±4.02)个月;病程(4.99±2.94)d。 两组患者在性别比、年龄、初次发病病程等方面均无明显差异。
1.2 方法 两组患者一经确诊,即开始给予常规抗感染(头孢呋辛钠、头孢曲松钠、门冬阿奇霉素、阿昔洛韦、更昔洛韦)、氧疗、特异性抗炎(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止咳化痰(易坦静、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等治疗,喘息缓解(咳嗽基本消失,喘息消失、肺部罗音完全消散)后激素组加用辅舒酮(丙酸氟替卡松)125~250 μg/次,辅以婴幼儿储雾罐吸入治疗2次/d,每月复诊据情减量,疗程共12个月,对照组后续无任何治疗。观察中喘息发作≥3次者诊断为婴幼儿哮喘;两组患者分别在病后3、6、12个月观察喘息发作的次数、累积住院天数及哮喘发生率等。
1.3 不良反应 激素组27例患者治疗中有3例发生鹅口疮、2例出现声音嘶哑症状,指导正确的吸入方法,局部加用制霉菌素涂擦口腔及吸药后温开水漱口等措施,不良反应相继消失。
激素组患者在病后3、6、12个月喘息发作次数明显少于对照组,再喘息后住院天数明显短于对照组,哮喘发生率对照组明显高于激素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