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性别比研究
--------以福建省为例*

2011-06-06 08:41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性别比社会化福建省

王 娜

(福建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福建 福州 350007)

中国的新生儿出生性别比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开始偏高,并持续增高的现象已经引起官方和国内外许多学者的高度重视。笔者认为出生性别比失衡的现象仍然存在,已采取的措施收效甚微。特别是人们对于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的接受度仍较低,从根本上实现出生性别比平衡仍需努力。本文以福建省为例,运用社会性别视角,围绕福建省出生性别比的现状,探讨实现出生性别比平衡的对策。

一、福建省出生性别比现状

出生性别比是指一定时期内出生的男婴总数与女婴总数的比值,用每百名出生女婴数与相对应的出生男婴数表示。根据长期观察,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出生性别比相对稳定,并十分近似地在103- 107之间。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福建省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出生性别比失衡现象。笔者主要利用全国人口普查福建省数据及福建省公开发布的有关资料,分析福建省出生性别比失衡现象的现状。

(一)出生性别比的总体情况

1982年“三普” 时,福建省出生性别比为108.6,高于正常值域的上限,1990 年为109.5。从计划生育报表统计情况来看,1990年以来福建省出生性别比已持续10多年超过110.0,最高年份1995年为127.0。“五普”数据显示,福建省出生性别比为117.9,低龄人口性别比严重异常,9 岁以下人口性别比均大于115.0,7 岁组超过120.0,10岁组的平均值接近122.0,成为全国10个性别比最高的省份之一。2000年以后,福建省连续七年新出生人口性别比年均超过115,即每年出生的男婴比女婴多15 %以上[1](P58- 63)。

(二)出生性别比的地区差异

就总体而言,全省9个区市的出生性别比都呈逐步上升趋势,见表1。具体到各个市,福州与其他地区相比处于上游水平。2002年福州出生人口性别比处于全省最高位,2000年和2007年在全省九地市中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对比较低,其余年份基本处于前三位。另外,莆田、三明、泉州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偏高,2007年出生性别比分别高达124.66、118.08和128.13,特别是泉州,2007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高达128.13,居于全省各地区之首。

表1 福州与各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比较*

(三)出生性别比的城乡差异

就总人口而言,城市的性别比略高于镇和乡村,但细分到各个年龄段,城乡性别结构构成有一定的差异。0-4岁年龄组的性别比农村就分别比镇、城市高出4.53和8.20个百分点。5-9岁年龄组的性别比农村比城市高出2.61个百分点*福建省第五次人口普查办公室,福建省2007年人口普查资料,中国统计性出版社,2002年。。

(四)出生性别比的孩次差异

福建省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孩次差异。表现为一孩出生性别比基本正常,二孩开始陡然增高,并且孩次越高出生性别比越高。同时,随着时间的推后,二孩及以上出生性别比越高。如,尤溪县从2004年出生人口中一胎性别比为101.29,二胎为153.51,其中坂面乡、新阳镇、中仙乡分别高达237.50、197.67、179.31[2](P19- 23)。

二、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成因分析

影响出生性别比的因素有很多,有人口过多的因素,也有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因素。出生性别比与这些因素形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一)传统性别观念中对女性的歧视

笔者认为最深层、最根本的原因是性别平等问题。社会性别理论认为人的社会性别是“强加在生物学的性别差异之上的社会、文化及心理学的建构”。社会性别是指由社会形成的男性或女性的群体特征、角色、活动及责任,是社会对两性及两性关系的期待、要求和评价。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传统文化积淀很深,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旧观念至今仍有深刻影响。人们普遍认为男性比女性更独立、更富有进取心,他们更适合在公共领域活动,能为家庭和社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而女性被认为是温柔的、依赖的,因而只能适合于家庭的私人领域,是男性的附属品。在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人们形成了这样的认知:即男性优于女性,从而出现了人们生育过程中的“男性偏好” 现象。

(二)现实生活中的性别选择造成的实际性别比失衡

随着现代医学的进步,人们可以通过B超性别鉴定来选择性别流产。B超性别鉴定不仅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的直接原因,更重要的是,这种引流产也是造成大量孕妇死亡的原因。很多孕妇的身心因此受到很大的伤害。一些女婴尚未出生就被剥夺了生命权,个别地方甚至存在出生后的女孩因遭性别歧视而被溺弃的现象,其生存权、发展权遭到了严重践踏。

三、构建具有社会性别视角的对策

(一)关注女性主体地位,建构先进性别文化,推进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

反思性别比异常的成因,可以发现传统的性别文化仍侵蚀着人们的头脑,如果对出生性别比的关注是和这样的词如“千万光棍”、“婚姻挤压”以及“未来男性单身的养老问题”等等具有鲜明的男性特征词连在一起的,那么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因而,构建先进的性别文化,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是创建和谐社会两性关系的根本。这就要求人们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把关注的重点转向女性本身,关注她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二)充分发挥社会化主体在实现出生性别比平衡中的作用

人的社会化过程会涉及一系列个人、群体和机构。这些个人、群体和机构中最重要和最有影响者被称为社会化的主体。这些主体包括家庭、学校和大众传播媒介等。充分发挥社会化主体的作用,对实现出生性别比平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家庭----发挥父母的榜样作用 家庭都是个人出生后接受社会化的第一个社会环境,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儿童性别意识的形成有重大影响。在家庭中,父母应该平等对待男孩和女孩。家长在肯定男女两性生理差异的基础上,给予他们同样的发展机会,尽量减轻传统的社会性别意识对他们的影响。

2.学校----改变性别不平等机制复制和延续的现状 对于进入学校的儿童和青少年,随着年龄的增长,在社会化方面学校和教师的教育作用逐渐超过了家庭和家长的教育作用,而成为儿童和青少年社会化的最重要的社会环境因素。作为人们社会化过程的又一重要的主体,学校不能仅仅充当性别不平等机制复制和延续的机构。男性和女性正职领导应保持在适当的比例,以减轻周围环境对同学们的社会性别意识的负面影响。从小学教育开始,中国应设立性别意识教育课,培养孩子们正确的社会性别意识观。

3.大众传媒----宣扬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 大众传播媒通过新闻报道、舆论宣传、知识教育、生活娱乐等方式,为广大社会成员理解和接受社会所倡导的价值观念、奋斗目标、社会规范和行为方式等,提供了一个广泛的社会环境条件。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大众传媒的日益发达,它在人们社会化方面的影响显得日益重要。传播媒介应该成为性别平等的代言人,而不是成为利益的奴隶。主流媒体应该大力宣传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不再只把女性塑造为家庭私人领域的产物。国家应对从事此领域的人们进行性别意识培训,并且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和奖惩标准,从而为实现出生性别比平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借鉴韩国有效的经验

由于受到儒家文化圈的影响,韩国的出生性别比自80年代以来也出现失衡现象,经过政府等各个方面的努力,性别比失衡现状出现转机。中国可以借鉴韩国政府的做法。

1.立法禁止歧视 韩国政府于1995年12月制定《妇女发展法案》并在2002年对其框架进行了修改,将社会性别视角的政策评估纳入法律基础, 进而使政策和预算有了社会性别视角。中国要借鉴韩国经验,加强社会性别立法。

2.设立政府专门机构以促进性别平等 韩国成立了韩国妇女发展机构,性别平等部以及性别平等促进委员会,利用政府的力量来保障性别平等对策的有效实施。中国也应该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利用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力和影响力来促进性别平等,实现出生性别比的逐步平衡。

3.形成全社会关注女性的氛围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韩国为提高女性地位、形成全社会关爱女性的氛围做了一系列努力。在学术研究、社会福利、就业、参政、教育等方面,韩国都做出了很多努力。中国应该从各个方面关注女性,切实关注女性利益,促进性别平等。

实现出生性别比平衡的关键是“关爱女孩”,倡导社会性别意识的主流化。只有通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男女两性出生性别比的平衡。

参考文献:

[1] 汤兆云,张赛群.福建省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及其治理对策[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8,(4).

[2] 汤兆云,张赛群.福建省出生性别比:现状、原因与对策[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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