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报道说,老百姓对物价上涨感受犹如“兔子跑”,可CPI数据却如“乌龟爬”;眼看房价呼呼往上“蹿”,而统计部门却说房价同比上涨1.5%……按照相关部门公布的CPI数据,若以1978年为100%,则2010年的 CPI累计为519%。也就是说,在1978年人民币100元的购买力,相当于2010年初的519元。事实真是这样吗?
1978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25元。当时,一个职工若能达到这样的工资水平,就可以养活一个三口之家。到了2010年初,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728元,按相关部门公布的CPI指数,“扣除物价上涨因素”,相当于1978年的每月525.6元。换言之,较之1978年51.25元的平均工资,32年间中国人收入增长约10倍。按照这个指数,目前月收入只要达到266元就可拥有1978年51.25元平均工资的购买力。但谁都知道,如今266元刚达到2010年北京市一个最贫困者社会救济低保水平的2/3。这能养活一个三口之家吗?
让我们看一个实际例证。1978年北京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需要7元。按照相关部门公布的CPI指数换算一下,1978年的7元钱,购买力只相当于2010年的36.33元。然而,1978年的7元钱可以买到53.8斤大米,或者100多斤土豆、大白菜、西红柿,或者8.24斤猪肉。如果拿出一半买米,用1/4买菜,足够一个月的伙食费了。但如今36.33元能买多少东西?实地调查表明,36.33元可以买15斤普通大米,或者5斤大白菜加5斤土豆、5斤西红柿,外加几斤猪肉。这点儿东西够生活几天?

近30年来,除了家电等少数耐用电器价格下跌以外,绝大多数居民生活消费品都涨价了,通常涨价幅度在20~30倍之间。而这还没有计入“购置房产”、“购买私家车”、“教育费额外支出”、“医疗费额外支出”,是很保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