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财政体制经过了分灶吃饭、利改税、分税制,又提出了建立公共财政的目标。这是正确的选择。然而,经过多年的发展,我们离公共财政的目标还相当遥远,或者说,我们有了公共财政的名分,而缺少公共财政的实际。
财政体制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是与政府性命攸关的大事。因为财政是通过对私人产权的限制和删除而确立的政府产权,反映着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交易关系,决定着政府的行为。公共财政并不只是财政支出要用于公共服务,而且主要是指财政预算是一个公共选择的政治过程。即财政预算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检查都要有纳税人的参与、讨论和决定。为此,首先要求所有政府收支都要纳入财政预算,有一个全面统一的预算;其次,要有一个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再次,要有严格的会计和审计制度;最后,人大、议会等要对预算进行真正的审查和监督。
按此来衡量,中国现有财政体制距离真正公共财政之差距是一目了然的。具体而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有税收20多个税种、300多个项目,只有两个税种是通过立法程序的,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且不说现有的立法也是部门立法;其他都是政府条例,也就是说各个部门都在征税。2.现有财政预算只有预算内的一部分,预算外、财政外的部分均未纳入。3.重大支出项目不经过人大讨论批准。如4万亿元投资决策的出台,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数千亿美元的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