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俩缘何投毒杀婴

2011-06-07 05:19:40南方
蓝盾 2011年3期

南方

2010年9月9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扬州市江都第一中学女教师于月琳和女儿汤晓晨投毒致死命案进行了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月琳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于月琳从教20年,多次被评为扬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是学生和老师们公认的好老师;她还资助了贫困失学孤儿,被孤儿认作“亲爱的于妈妈”。这样一位众口称赞的好老师,却将剧毒品斑蝥素投入了一个四个月大婴儿的奶粉中,致其惨死。更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她不仅自己以身试法,还将至爱的女儿拖进了罪恶的深渊……

闺密插足

江都东园新村小区,是扬州市的一个普通居民小区。在女教师于月琳眼里,这里却是她人生的耻辱之地。因为她的前夫及其新欢就住在这个小区里。于月琳每每想到这个小区,就恨得牙根发痒。

42岁的于月琳,曾多次被评为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她也曾有过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汤越林是扬州一家工厂的工人,与她青梅竹马,结婚后生下了女儿汤晓晨。前些年,厂里的效益不好,汤越林索性辞职下海经商,经过几年打拼,他担任了一家建筑公司总经理。如今他的公司在当地已小有名气,公司资产超过千万。14岁的女儿晓晨相貌甜美、乖巧懂事,学习成绩一直保持在年级前5名。

事业和家庭都经营得如此成功,于月琳成为学校老师人人艳羡的对象。而她也非常珍惜这一切,在当好一个老师的同时,也让自己做一个称职的贤妻良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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