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强 毛 华
1. 上海复星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 201203
2. 复旦大学药学院 上海 200063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机构集中采购制度的发展变迁,作为提供市场化专业服务的中介服务组织走过了发生、发展以及尚未成熟就走向没落的市场历程。围绕着集中采购中介服务究竟是简化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还是增加流通环节、加重费用负担的争论也始终没有停止过。作为学习借鉴的对象,美国的集团采购及集团采购组织(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GPO)已经发展的相当成熟,一方面,其促进降价的市场价值得到了较为充分的确认;另一方面,其进一步降价作用也受到不少的质疑。本文结合国内外研究成果,运用微观经济学原理及租值理论,对GPO降低采购成本的经济学原理及未来发展的价值空间进行了分析。
所谓集团采购是指以合并众多分散的、相对规模较小的采购需求成为集合的大规模采购需求,作为一个采购主体向供方统一议价以获取更低采购成本为特征的采购行为。而GPO则一般指介于买卖双方之间,提供集团采购专业化服务的中介组织。在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各类GPO及其业务发展已有数十年的历史,业界普遍认为GPO大约为采购方节省了10%~15%的费用。
GPO相关研究较为丰富,有介绍典型集中采购组织业务模式的,如泛美洲区域性疫苗集中采购组织通过建立共同基金和“中央契约”模式,即授权集中采购组织完成整个招标过程,并先行集中支付采购费用,事后再由各成员国补足基金份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