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永宏,陈 勇
(江苏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镇江 212003)
我国船舶产业正处于由“大”到“强”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加强和完善船舶产业体系建设尤为迫切和重要。因此,探索构建完整的区域船舶产业体系,对于促进船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区域船舶产业体系是区域船舶产业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船舶产业体系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船舶产业集群体系、技术体系和政策体系等中观层面,对船舶产业体系宏观层面的研究尚属空白。本文在区域船舶产业链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区域船舶产业体系,并提出构建区域船舶产业体系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产业链的构成要素包括节点和产业联系。产业链上的节点(nodes)包括生产商/企业(供应商、成品商、经销商)、中介机构(行会、商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运输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信息中心和教育培训中心等)、研发机构(大学、研究所、中心)、规制机构(政府机构、检测与监督机构)、消费者等。产业联系是指产业行为主体之间的各种联系的集合,包括供需关系、互补关系、竞争与合作关系、共生关系等。
根据产业链的构成要素,结合船舶产业的特殊性,构建区域船舶产业链如图1所示。由产业链要素可知,生产商企业中包括供应商、成品商和经销商,但是由于因为造船业属于订单式生产,一般不存在经销商。另外本文把中介机构、研发机构和规制机构等非生产类机构统一归类为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