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乃华 王元佳
精神医学中的生物统计学(2)连续性结果测量的效应度
段乃华 王元佳
我们在上一期栏目中已经讨论了效应度是评估治疗效果的重要指标[1]。接下来我们讨论几种广泛使用的方法来计算连续性结果测量值的效应度(以后将讨论二分结果测量值的效应度)。
对连续性结果测量值,观察到的效应度(observed effect size,OES)是指以样本测量值均数计算的组间(研究组对比对照组)差异。它通常是在治疗结束时进行评定(当然也可以在不同的治疗时点评定,或在全部治疗完成之后的一段时间再评定,以测量疗效的持续时间)。OES定义为:

其中M1为研究组的样本均数,M0为对照组的样本均数。报告OES的时候,通常伴有相关的显著性检验和95%CI(采用OES的标准误差,即标准差除以样本量的平方根,进行计算;可信区间的计算参考Moore等[2]的方法)。
许多精神病学的研究结果是基于心理测量量表的分值,因此并不具备物理或生理学解释,使读者难以解释OES。例如,简明精神病量表(Brief Psychiatric Rating Scale,BPRS)评分均分的组间差异为1分,读者难以解释它对患者的意义。在这些情况下,研究者常采用标准效应度(standardized effect size,SES),即用观察到的差异除以适当的标准差(standard deviation,SD),而不是采用OES,以便对结果进行解释。SES定义为:

SES把研究组比对照组的优异性表示为SD的单位,因此能够帮助解释研究组治疗方案对一般患者人群的治疗效果。
对正态分布的结果测量值,SES可用患者人群的百分位数值来解释(可采用直方图或多种正态检验,如Kolmogorov-Smirnov检验,确定是否为正态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