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建英

心肾综合征(CRS)是指心脏或肾脏中一个器官的功能不全导致另一个器官严重而持久的功能损害,反映了心肾之间相互作用的双向性。临床CRS并不少见,约25%的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存在肾功能不全,慢性肾脏疾病(CKD)患者合并出现CRS的更为多见。目前对CRS的临床诊断和治疗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严重影响着患者的预后,应进一步加强对这一共存性疾病的认识。
虽然CRS这一概念已经使用了很多年,但由于其临床表现多样,发生的病理机制复杂,故一直缺乏统一的精确定义。2008年意大利学者Ronco等根据CRS发生的原因和病理生理学机制将其分为五型,尽管目前尚未被全部公认,但临床主要采用该分型。 I型是指心脏功能的急剧恶化引起急性肾脏损伤(AKI),被称为急性心肾综合征;II型是在慢性心功能不全基础上导致CKD进行性加重,称为慢性心肾综合征;III型是指急性肾功能恶化引起急性心功能不全,称为急性肾心综合征;IV型是指CKD基础上导致慢性心功能不全,为慢性肾心综合征;V型是指由于其他系统病变同时导致心脏和肾脏的功能障碍,为继发性CRS。
充分认识和明确CRS的分型不仅有利于临床医师了解这种复杂的综合征,更有助于制定出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建议对于CRS的患者,首先需要根据发生CRS的病因、临床表现对CRS进行分型,其次尽可能寻找导致患者病情恶化的原因,最后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个体化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