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挑战拍卖潜规则

2011-07-12 18:36张梦
检察风云 2011年24期
关键词:保真赝品吴冠中

文/张梦

谁来挑战拍卖潜规则

文/张梦

20 11年9月15日,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研修班第一届的10位同学发出一封公开信称,去年6月以7280万元价格成功拍出名为《人体蒋碧薇女士》的“徐悲鸿油画”,是当年他们的习作。

很快,“徐悲鸿7280万元画作被指系中央美院学生习作”事件在圈内引起轩然大波。这幅画因为是天价,所以引起极大关注!

近年来,关于拍卖行“拍假”消息层出不穷。分析人士表示,目前拍卖行即使拍了伪作,由于现在的《拍卖法》中有“不保真”的免责条款,买家就算买了伪作也没有办法。因此,拍卖免责条款成了赝品的保护伞。

事实上,许多拍卖会上的赝品伪作阻挡了众多投资者和书画爱好者的脚步。为了吸引更多的参与者,一些拍卖行在拍卖时喊出了“保真拍卖”的口号。

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国内并无艺术品鉴定的统一标准,要求拍卖公司对拍品保真是超出了其能力范围。但是拍卖行应该加强行业自律,尽可能把假货挡在拍品之外。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管理法规,对民间文物鉴定活动进行规范,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拍卖行“拍假”层出不穷

2010年6月,北京九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的春拍中,以728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成功拍出了名为《人体蒋碧薇女士》的“徐悲鸿油画”。

据称,该油画的拍卖信息被发布于多家网站,同时配发的还有“徐悲鸿长子徐伯阳与这幅画的合影”以及徐伯阳出示的“背书”,背书内容为:“此幅油画(人体)确系先父徐悲鸿的真迹,先父早期作品,为母亲保留之遗作。徐伯阳2007年9月29日”

然而,今年9月15日,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研修班第一届的10位同学联名发出一封公开信声称,名为《人体蒋碧薇女士》的“徐悲鸿油画”,是当年他们的习作。

这10位老同学还发表了5幅与《人体蒋碧薇女士》场景、人物都相同、视角各异的油画,并解释道,那是上世纪80年代在中央美院第一届油画研修班时画的。这个所谓的“蒋碧薇”,就是十多个同学一起画的模特。

于是,“徐悲鸿7280万元画作被指系中央美院学生习作”事件在圈内“大热”。

天价假画已见惯不怪了,而当造假的疯狂和对造假的麻木和无奈,成为一种社会容忍、接受的文化,这才是最恐怖的。

近年来,关于拍卖行“拍假”的消息层出不穷。

去年11月13日,在北京荣宝拍卖公司荣宝秋季艺术品拍卖会上,编号587的徐悲鸿《奔马图》,底价500万元,经过多次激烈的竞价,最终以1680万元成交。

据称,这幅《奔马图》作于1948年初冬,左边题款处写有“蜀生先生惠存”的字样。《奔马图》即为画赠当时任北平新华总社记者、后来中国著名的史学家、中国的美国史研究第一人邓蜀生先生。

在荣宝拍卖公司关于这幅《奔马图》的文字介绍中称,这件作品是画家徐悲鸿在1948年赠给史学家邓蜀生的礼物。然而,款题受画者邓蜀生否认见过徐悲鸿,也从来没有获赠过徐悲鸿的《奔马图》。

针对邓蜀生称从未收到过徐悲鸿的赠画一事,北京荣宝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尚勇表示,这件《奔马图》原藏者为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宋步云,送拍的是宋步云的家人。出现现在的情况可能是送拍人对当时的记忆有误,尽管画作上落款是“蜀生先生惠存”,但可能不是邓蜀生,而是别的蜀生先生。

事实上,这幅《奔马图》2006年也曾出现在北京荣宝拍卖会上,并以352万元拍出。而此次重返荣宝拍场,最终以1680万元成交。

早在2004年,一幅署名为徐悲鸿1939年创作的《奔马图》在上海拍卖就被人质疑是伪作。当时那幅名为《奔马图》的作品,被一位鉴定家认为是克隆自徐悲鸿纪念馆的真迹《奔驰》。不过,这幅《奔马图》的真伪问题一直没有结果。

备受诟病的“拍假”事件还有以天价成交的黄庭坚书法长卷《砥柱铭》。

2010年6月3日晚,保利春拍现场创造了中国艺术品拍卖的世界纪录——北宋黄庭坚书法长卷《砥柱铭》以总价4.3亿元成交。

《砥柱铭》写于典型的北宋澄心堂大纸上。卷长8.24米,共82行,407个字。从南宋初到清末的题跋长达6.21米,外加卷首的山谷像(黄庭坚自号“山谷道人”),总长近15米。

正在人们为这一天价咋舌时,河南书画爱好者王保良竟提出《砥柱铭》是赝品,并举出三条证据为佐证。山东大学书法硕士生导师张传旭也表示“拿不准”。张传旭说,如果从字的外形上看,非常像黄庭坚的字,但从精神气质上看似乎又有点儿差别。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一些“拍假”事件让画家不得不站出来指正。在2009年5月25日香港佳士得春拍中国近现代书画专场上,署名吴冠中的作品《松树》以158万港元顺利成交。而这幅《松树》作品经过吴冠中本人确认为伪作。

吴冠中生前曾表示,这幅《松树》从构图等来看,仿的正是自己1988年的《双松》作品,然而画得很乱,仿得也很粗糙。

此外,佳士得图录上记载着作品《松树》来源标明“1991年吴冠中到香港举行画展,现藏家于当时直接从画家处购得此画作。”

吴冠中明确表示,这一作品来源是编造的谎言,自己根本没有于1991年在香港办画展卖画,“这完全是胡扯,是编的。现在拍卖行所拍的假画都编了很多故事,那都是不能听的,但假画就是假画。”

无独有偶,2005年12月11日,上海收藏家苏敏罗在翰海拍卖会上以253万元的价格,拍得一幅署名吴冠中的油画《池塘》。2008年,《池塘》被吴冠中本人鉴定认为,“此画非我所作,系伪作。”

拍卖“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徐悲鸿油画”的《人体蒋碧薇女士》是名作还是习作?业内人士表示,这场疑云会让很多人不高兴:徐悲鸿的长子徐伯阳不会高兴,九歌拍卖公司不会高兴。而其中最不高兴的,显然是7000万元买了哑巴亏的买家。

据著名画家陈丹青统计,从2005年到现在,拍卖市场上至少有24幅冒充他的作品。陈丹青没有去追究,因为无从追究。对于高价买到赝品的人,陈丹青说:“冤大头啊。没有办法,你到哪儿去找?因为拍卖行是一个商业机构,它不是鉴定机构,理论上它好像不负责这个画是假的。”

2008年,在得知自己花253万元购得的《池塘》是吴冠中假画后,上海收藏家苏敏罗随即起诉拍卖行翰海公司和委托拍卖人,要求退款。2008年苏敏罗一审败诉,2009年7月,原告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该案在北京高院终审判决,并维持原判。

北京高院在该判决中指出,因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拍卖公司应负有对拍品进行鉴定的责任。翰海公司在此次拍卖活动中履行了展示、告知等义务,其对拍品《池塘》所做的宣传属于正常的商业运作,并未发现夸大成分。

中国现行的拍卖法第六十一条明文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事实上,古玩界的交易行规一向是“不保真”,藏友们无论是通过艺术品公司购买艺术品,还是在拍卖行竞拍,都无法保证自己花大价钱买回的作品是真的。

对此,有不少初涉拍卖市场的买家表示不能理解,通过拍卖行淘宝就是想有个保险,如果连这一点都不能保证,那么拍卖行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而拍卖行也颇为委屈。因为造假自古存在和拍卖无关,拍卖行只对交易负责,不对拍品的真伪负责,所以买家拍到伪作应该找造假者而不是找拍卖行。

据统计,2010年中国文物与艺术品拍卖市场年度总成交额为502亿余元人民币,较之2009年的225亿余元人民币增长了123%。年度成交额过500亿元人民币,曾经是人们预定在2013年的目标。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张延华表示,艺术品拍卖额持续增长,依靠《拍卖法》来彻底打击艺术品造假是不现实的,因为这是一个事关全社会的诚信问题。

事实上,艺术品拍卖在法律上、制度上同样存在实际困难。例如,《拍卖法》第43条规定,拍卖人需要对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也就是说,认为需要鉴定的主体是拍卖人,如果对拍品“拿不准”可以进行鉴定。鉴定完该拿得准了吧?可是又有“不保真”的免责条款。

《拍卖法》第61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未向拍卖人说明瑕疵,给拍卖人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拍卖人、委托人完全不知道瑕疵存在,则没有责任。也就是说,定罪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售假,而在于是否“知假”售假。要证明对方是否“事先知假”,委实困难。

艺术品拍卖市场的上级主管部门权限也有交叉。《拍卖法》规定,设立拍卖企业,必须经负责拍卖行业主管的部门审核批准,再向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拍卖法》规定商务部是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国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各地的商务局是拍卖行业的主管部门。但《拍卖法》只确定商务部有拍卖行业准入的审批权,没有确定其有退出的审批权,也没有授予商务部门行政管理权和处罚权。

实际上,艺术品拍卖市场现在处于工商部门、文物部门、文化部门、质量部门、公安部门等多部门交叉管理中。《拍卖法》里规定了工商部门的管理职责。但工商部门没有专门鉴定艺术品真伪的机构。即使鉴定出来是假的,委托人和拍卖人又说,我不是“明知故意”。

文化部门负责管理拍品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美术品是否有合法的来源、明码标价,是否经营冒用他人名义的美术品等。但如果有人冒用他人名义,又要由著作权部门来进行处罚。而著作权部门没有艺术品鉴定的专门部门,处罚没有依据。

分析人士指出,法律并没有规定拍卖行有保真的义务,但具体还要看拍卖行和竞买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如何约定的。比如,在合同中约定拍卖行如有假可退货。但是在当下的艺术品市场,想要收藏真品,还得依靠自己的一双慧眼。

艺术品拍卖保真永远是相对的

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真假难辨”成为中国艺术市场最大的软肋。赝品的泛滥阻挡了众多投资者的脚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吸引买家重新回到拍卖场上,一些拍卖行祭出“保真”概念,“保真拍卖”概念应运而生。

所谓保真拍卖,即由拍卖方承诺所有拍品均为真迹,如果画家本人或是有权威鉴定专家提供书面材料及可靠证据证明此作品系伪作,卖方将无偿退还买家全部成交款及佣金。它是书画出售方为广大书画消费者提出的一种质量保证方式,目的是让广大书画爱好者买得放心。

早在2001年6月,杭州某拍卖公司率先进行“保真鉴定,实现书画投资的零风险”。这场保真拍卖有250多件元代以来的名家书画进场拍卖,总的估算底价约500万元。

据介绍,保真拍卖的主办单位从作品征集阶段便严格把关,请来专家对送拍作品进行审定,将赝品、劣品一一剔除,确保参拍作品的“真”。在此基础上,举办者还承诺,竞买人如果认为拍品有问题,可以请其他鉴定权威鉴定,凡能举出依据的皆予以退货。此举被称为是全国书画拍卖保真之先河。

保真拍卖最值得称赞的地方是卖方主动为买方把好质量关,其意义就不仅在于遏制假冒伪劣,更有利于社会信誉度的提高以及市场机制的完善,值得倡导。

2005年6月,北京迎来首场书画保真保退拍卖会。北京某拍卖公司推出“当代名家书画保真保退拍卖会”,承诺买家在购买拍品三个月内,若出现由画家本人否定,或是由中国收藏家协会认可的书画鉴定团中任意两名专家联名认定为非真品的情况,公司都将无偿退还买家全部成交款及佣金。

2006年初,江苏省一拍卖公司在举行的中国书画迎春拍卖会上,许诺所有新金陵画派作品都是保真拍卖,并附有鉴定证书。

2010年8月,上海豫园商城华宝楼、汲古斋有限公司、老城隍庙拍卖行有限公司联合举办了“海上名家书画真迹拍卖会”。主办方承诺,所有拍品均为真迹,如有赝品,无条件退赔。

有关专家指出,保真拍卖实属无奈之举,世界上声誉好的大拍卖行也不敢从根本上宣称绝无赝品,再大的拍卖行也不敢声称永远不收进赝品,并且很多国宝级书画作品也可能是前人的一种“作伪”。

因为,究其根本,保真这个问题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对于在世画家,可以直接从画家手中取得作品,这个保真是绝对没有问题的。而对于古代的书画作品,要做到保真就比较困难,并没有什么方法能绝对证明它就是真的。因此,保真拍卖的提法并不科学。

近年来,艺术品经销商(画廊、拍卖行等)都开始采取各种各样的保真承诺。其原因是因为目前的市场上“仿作泛滥、赝品遍地”。而许多买家本身对艺术品的鉴定水平不高,所以要求经销商保真措施,经销商也同时高举“保真”牌来盈取更多的客户。但艺术品由谁来“保真”呢?由于不同专家的鉴定意见往往是各不相同,专家权威性的“保真”又由谁来“保真”?

问题的关键在于,一旦发现伪作赝品,拍卖公司以何种态度来对待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何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如何有效地制约拍卖公司的操作和打击制假贩假行为。

目前,我国并无艺术品鉴定的统一标准,要求拍卖公司对拍品保真是超出了其能力范围。但是拍卖行应该加强行业自律,大力提高专业人员的鉴定水平,尽可能把假货挡在拍品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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