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若干建议
谢 勇
传统意义上的预算会计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以预算管理为中心,基本不直接参与物质生产活动。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预算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目前的情况来说,很多事业单位都已完成了从计划经济阶段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其资源来源除了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外,还包括自主创收获得的经济效益。基于上述情况,传统会计预算制度和会计准则已经不再适应事业单位的实际财务需要,原有的事业单位预算制度也存在很多不兼容之处。因此,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亟需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革,以便适应政府收支制度的改革,满足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各项新要求。
一方面,目前我国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一般都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各类信息通常都集中在年度预算中进行核算。这导致在较长的一段会计期间内,无法对资本进行实时管理,而单位进行各类预算决策也不能及时调取有关财务数据信息,以至于决策行为因缺乏真实数据支持而产生偏差。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妥。目前,很多事业单位都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导致其对固定资产价值存在严重虚报,一些单位为了盘活资产、甚至增加财政收入擅自将房屋及专用机器设备转变为商业用途以增加资产,这导致大量固定资产价值得不到真实反映,严重影响了会计核算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