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刚
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其中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的,并规定首先在上市公司实施,实施日期是2007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在许多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尤其公允价值的应用显得最为突出。公允价值的引入,不仅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我国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重要标志,而且也说明我国会计正逐步与国际会计接轨。
那么,究竟什么是公允价值,如何定义公允价值呢?公允价值的概念在各国都经历了不断演进的过程,形成了今天在各国国内普遍认可和相对稳定的含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将其定义为:公允价值是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由熟悉情况的、自愿的双方交换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负债所使用的金额。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购买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的自愿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而非强迫或清算拍卖交易中,交换一项资产或负债的金额。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2006年9月发布的《公允价值计量》中将其定义为:在计量当天,市场交易者在有序交易中为销售资产收到的或转移负债支付的价格。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新会计准则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