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勇
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精神分裂症是目前最常用、最有效的治疗手段,经药物治疗后大约有30%~6%的患者病情得到有效的控制,也有部分患者达到完全治愈的目标。但是目前抗精神病药物品种较多,各种药物在临床上的应用中,疗效及不良反应如何,国内外资料都有相关报道。笔者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就研究组利培酮(商品名:可同)与对照组喹硫平(商品名:舒思)在精神分裂症的治疗,进行了比较分析,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为我院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份住院患者,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排除严重躯体疾病和酒精、药物依赖、妊娠期女性。PANSS评分≥60分。纳入组均签定了入院告知书和知情同意书。
研究组病例196例,其中男103例,女93例,年龄15~68岁,平均(28.96±4.52)岁,总病程1月至27年,平均(4.74±0.96)年,偏执型116例,紧张型12例,青春型28例,未定型40例。对照组病例193例,其中男102例,女91例,年龄16~70岁,平均(29.86±5.42)岁,总病程1月至30年,平均(6.64±1.99)年,偏执型110例,紧张型9例,青春型31例,未定型43例。
1.2 方法单独使用利培酮(可同)治疗精神分裂症196例,剂量(3~6)mg/d,平均(4.18±1.32)mg/d,对照组为使用喹硫平(舒思)治疗193例,剂量(300~700)mg/d,平均(478.33±121.37)mg/d,比较两种药物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及药物不良反应情况。
1.3 疗效评估分别于治疗前及治疗1、2、4周末使用阴性和阳性量表(PANSS)及简明精神症状量表(BPRS)进行评定,以PANSS减分率作为疗效评定标准,分为痊愈、显著进步、进步、无效四级评定。显著进步以上为显效;进步以上为有效。精神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减分率≥75%为痊愈;精神症状大部分消失,减分率在50~74%为显著进步;精神症状部分消失,减分率在26~49%为进步,减分率≤25%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