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柯南 秦亚黎
我院2011年1月至6月共诊治手足口重症病例37例,诊断标准均符合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应用痰热清治疗取得较满意疗效,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选择2011年1月至6月我院收治的符合手足口病临床诊断标准[1]的重症病例37例,分期均为2~3期[2],均无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基础疾病。年龄1岁~7岁,平均2.26岁,男∶女为0.95∶1,按入院顺序将患儿随机分2组,治疗组19例,对照组18例,入院时均有发热、精神差、惊跳,23例患者伴有呕吐,28例患者血压偏高,17例患者血糖偏高,血常规检查,白细胞5.2~20.6×109/L,脑脊液常规检查白细胞36~580×106/L,粪便病原学检查28例EV71阳性,两组年龄、性别、临床表现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5)。
1.2 方法对照组予甘露醇降颅压,静脉点滴利巴韦林10~15 mg/kg/d,控制液体入量,酌情应用丙种球蛋白、糖皮质激素,同时给予氧疗和呼吸支持,必要时应用血管活性药物;治疗组在对照组治疗的基础上加用痰热清注射液(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20030054)0.5 ml/(kg·d),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100 ml静脉点滴,1次/d。出院标准:所有症状、体征完全消失,血压、血糖、血常规及脑脊液等检查完全恢复正常。观察并比较2组患儿体温、精神恢复正常时间,惊跳、肢体无力、震颤等主要症状消失时间及住院时间。
2.1 两组体温消退时间、主要症状消失时间及住院时间比较见表1,治疗组均明显短于对照组(P<0.01)。
表1 两组体温消退时间、主要症状消失时间、住院时间比较(d,±s)

表1 两组体温消退时间、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