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原
作为一种可以演奏复杂和声的乐器,钢琴除了作为独奏乐器被使用外,还经常被作为伴奏或重奏乐器使用。器乐伴奏从其作用方面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室内乐中的钢琴声部,另一类是代替管弦乐队为其它器乐独奏进行伴奏或协奏。室内乐是不同乐器一起演奏的重奏形式。钢琴代替乐队进行伴奏时,钢琴是真正的伴奏,要起到衬托和协助独奏乐器的作用。而在室内乐演奏中,钢琴并不是处在伴奏的位置,而是和其它参与演奏的乐器处于平等的地位,它们互相配合共同完成作品的演奏。
在重奏中钢琴演奏者所需注意的问题和用钢琴代替乐队伴奏时差不多,只是此时钢琴不再是伴奏,而是带有很强独立性的重要声部。如果说在钢琴为独奏乐器伴奏时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的话,那么在重奏中钢琴与其它乐器的关系就像在一个邦联制国家中各个加盟共和国之间的关系,相互平等、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又互相融合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
在不同时期不同形式的重奏音乐中钢琴所处的位置有着细微的差别。比如在莫扎特的小提琴与钢琴奏鸣曲中,小提琴在音乐中的位置就比钢琴略微重一点;而贝多芬的《大公》三重奏则几乎像是一首小型的钢琴协奏曲,钢琴在其中处于明显的主导地位。因此演奏者要根据不同作品的具体情况就自己在演奏中的音乐气质作出微调。
另外,根据合作者不同的个性,重奏组也可以分为“学者型”和“独奏家型”两种不同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