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 娟[第三军医大学人文社科学院, 重庆 400038]
反抗中的被迫性:论爱姑的精神转变
⊙雷 娟[第三军医大学人文社科学院, 重庆 400038]
《离婚》作为鲁迅自己所钟爱的小说,历来文学史对其评价纷纭。其中对女主角爱姑的评价多是当做具有“人”的价值萌芽的女性来看待的。作者细读文本,认为爱姑大闹“离婚”戏其实是为了不离婚。她被赋予上的“反抗性”充满了被迫性。她倔强反抗的目的还是为了维护封建纲常伦理,维护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纽带的形同虚设的婚姻家庭关系,甘愿做稳封建家庭的奴隶,不失掉她在社会中的角色。
《离婚》 爱姑 女性的反抗 被迫性
《离婚》是鲁迅《彷徨》中的最末一篇小说,为鲁迅自己所钟爱。他认为其“脱离了外国作家的影响,技巧稍为圆熟,刻画也稍加深切”①。这种评价在对自己的作品较为苛求的鲁迅是鲜有的。但是,正如鲁迅的其他优秀作品一样,评论界对《离婚》的研究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作为《离婚》的单篇研究,须旅的《辛亥的女儿。——一九二五年的〈离婚〉》出现得比较早,代表性较强,对以后的影响也较大。后来陆续出现的一批研究《离婚》的文章,从不同的角度肯定并发展须旅的文章观点。其主要观点有:1.爱姑是“辛亥的女儿”,“是一位具有现代自我意识的妇女”②。2.爱姑的斗争“是为争得自己做人的权利”③。3.“她的斗争实质上是反对‘多妻主义’,她所争取的目标具有世界的男女平等的自由思想的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