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孙绍振
诗酒文饭说和李白的双重人格
/[福建]孙绍振
诗与文的区别,或者说分工,这在中国文学理论史上相当受重视,在古典诗话词话领域长期众说纷纭。但是在西方文论史上,却没有这样受到关注。在古希腊罗马的修辞学经典中,这个问题似乎很少论及。这跟他们没有我们这样的散文观念有关。他们的散文,在古希腊罗马时期是演讲和对话,后来则是随笔,大体都是主智的,和我们今天心目中的审美抒情散文,不尽相同。在英语国家的百科全书中,有诗的条目,却没有单独的散文(prose)条目,只有和prose有关的文体,例如: alliterative prose(押头韵的散文),prose poem(散文诗),nonfictional prose(非小说类/非虚构写实散文),heroic prose(史诗散文),polyphonic prose(自由韵律散文)。在他们心目中,散文并不是一个特殊的文体,而是一种表达的手段,许多文体都可以用。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关注的不是诗与散文的关系,而是诗与哲学、历史的关系:历史是个别的事,而诗是普遍的、概括的,从这一点来说,诗和哲学更接近。他们的思路和我们的不同之处,还在于方法上,他们是三分法。而我们则是诗与散文的二分法。
我们早期的观念“诗言志,文载道”,是把诗与散文对举的。我们的二分法一直延续到清代,甚至当代。虽然形式上二分,但是在内容上,许多论者都强调其统一。司马光在《赵朝议文稿序》中,把《诗大序》的“在心为志,发言为诗”稍稍改动了一下,变成“在心为志,发口为言。言之美者为文,文之美者为诗”。元好问则说:“诗与文,特言语之别称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