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利益与认同的城市新型社区居民参与研究

2011-08-15 00:50:16周恩毅
重庆与世界 2011年21期

齐 刚,周恩毅

(1.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西安 710077;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 710055)

目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市新型社区日渐增多,怎样构建一个健康、和谐、有序的新型社区已成为当前城市发展的核心课题。社区参与是社区建设的本质内容,居民作为社区的核心主体,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区的建设中去,不仅对新型社区的构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也能够进一步推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更有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城市新型社区,是相对于传统的单位制、街居制社区而言的。传统社区基本上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居民有共同的利益、共同的需求、较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而逐渐增多的商品房住宅小区情况则千差万别,社区规模大,多数社区的居民在相关利益方面的共同点不多,社区认同意识淡薄,互动性差,基本上是一个陌生人社区。所以,我们称之为新型社区。

与传统社区相比,城市新型社区主要具有3个特点:

1)居民成分复杂。传统社区的居民人数相对少,基本上是一个单位内或者是一个居委会所辖地域长期形成的,居民成分比较单一,属于熟人社区。而新型社区的居住人数偏多,多是来自于不同地方、不同阶层,彼此比较陌生,缺乏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

2)住房归个体所有。传统社区基本上是福利住房,居民只拥有居住权,不具有所有权,涉及的利益相对偏少。新型社区则完全是商品住房,房产归居民个人所有,涉及的利益比较多,居民的维权意识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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