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桂丽
(黑龙江画报社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财会凭证档案是财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真实地记录了一个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经济业务中经费使用的审批程序、使用方向、使用金额、使用日期等信息。凭证档案是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经济秩序基础的原始信息。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一九九八第三十二号文件规定:按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会计报表类分别划定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即:25~30年不等,其中会计凭证档案保管期限15年。
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随着经济的增长,使单位经费总额不断增加(除了一些单位经济方面的特殊情况外),经济活动的范围也随之扩大、经济业务往来更加频繁。财会凭证档案形成的数量较十几年前增长了3~4倍。有形成就必然有利用,财会凭证档案的利用与其保管期限已不相适应,必须实施滞后销毁才能满足利用的需求。
财会凭证档案的价值是由其自身性质决定的,凡与经济活动有关又需查证的利用均需要依赖于财会凭证档案。虽然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能有所不同、利用的目的也有所不同,但是,财会凭证档案在经费支出、收入、发放、转账、结算方面的原始凭证作用是相同的、不变的。在处理经济活动的同时,可以借助其调节、控制的辅助性功能对经费进行管理,使经费的使用更加合理有效。
对财会凭证档案的过时利用,除了现时利用能达到的目的外,最突出的利用就是处理因经济制度发生变化后出现的遗留问题,还有经济审计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