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建华,陈华进,徐高福,吴家根,朱红伟
(1.浙江省淳安县林业局,浙江 淳安 311700;2.浙江省淳安县新安江开发总公司,浙江 淳安 311700)
生态环境是承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21世纪人类所面临的共同主题。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建设和保护好生态公林是优化林业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浙江省于2001年正式全面启动实施公益林建设,至今已10周年。依托千岛湖一流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山水优势,淳安县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建设试点县。公益林建设本着“因害设防、生态优先”的原则,以生态区位重要性和生态环境脆弱性为主要指标,通过2001年的全面区划界定、2004年的完善,千岛湖区4.17万hm2生态公益林管护措施得到加强,林分质量逐步提高,生态环境大为改善,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从县政府至林业局(新安江开发总公司)、各林场、各乡镇、各行政村的公益林建设领导组织,并层层签订责任书。2004年起,在浙江省率先开展专职巡山护林员队伍建设,按照“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总要求,对千岛湖区100余名公益林专职护林员进行规范化管理,实行护林队伍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