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
(福建省建瓯市林业局,福建 建瓯 353100)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并召开了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提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的改革符合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利于我国林业的发展。
产权是一个经济社会所实现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权利,属于行为性权利。在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林业产权是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集合,属于一种具体的产权形态。
林业产权是对森林资源的处置,森林资源所特有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使林业产权具有多元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林业产权具有外部性,这是由于森林资源对外界环境具有影响作用。林业产权的交易和分离具有复杂性,因为林业产权包括森林资源、林木资源和林地资源,这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使林业产权难以交易和分离。林业产权缺乏有力保障,由于我国对林业产权改制起步较晚,而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没有建立健全,导致林业产权收益、界定和结构不科学、不合理。
2.3.1 国有林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