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盛辉
(山东师范大学 政治法律学院 山东 济南 250014)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党内民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民主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回顾党内民主的发展历程,对其进行经验总结,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从1921年建党到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经历了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挫折中不断发展的历史进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历史时期。第一个历史时期是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到1935年遵义会议的召开;第二个历史时期是1935年遵义会议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第三个历史时期是1957年反右派运动到1976年文革结束;第四个历史时期是从1978年改革开放到2010年十七届五中全会。
1921年建党伊始,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其中明确规定党实行委员会、选举、监督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在事实上贯彻实施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大方向上确认了党内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发展原则。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第一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第一次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作了具体规定,为党内民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927年,党的五大则进一步明确指出,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人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