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曙鸣,朱传日,许洁
(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浙江杭州 310025)
“枫桥经验”与和谐社会
浙江省公正司法的回顾与展望*
——以“十一五”“十二五”为时段
郑曙鸣,朱传日,许洁
(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浙江杭州 310025)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政法机关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十二五”时期,浙江省政法机关将着力加强和改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将着力加快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公正司法提供科学的制度保障;将着力加强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过硬的素质保障;将着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可靠的程序与实体保障;将着力加强司法监督,为公正司法提供可靠的监督保障;将着力加大司法投入,为公正司法提供充足的财政保障。
公正司法;“十一五”;“十二五”;浙江省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政法机关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服务经济建设意识进一步增强。“十一五”期间,国际经济形势风云变幻,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对我国、尤其是浙江省这样一个以出口型、加工型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大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