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文天
泸州市着力加强民政专项资金制度监管
雷文天
四川省泸州市民政局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着力抓好民政专项资金制度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近3年来,全市民政专项资金年比净增4000多万元,增幅达10%以上,2010年全市民政系统到位省以上资金达4.298亿,均全部按时足额拨付发放到位,未出现一例挤占、挪用、贪污、截流等违纪违规事件。
一是坚持专项资金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完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落实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未经签字或签字不全的单据,财务部门不得入账。
二是坚持专项资金分配集体研究制。凡是上级下达的民政专项资金(指标),一律由财务规划科负责汇总,业务科(室)提出分配方案,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财务规划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列席会议并参与议定。在充分征询市财政部门意见基础上,由民政与财政联合发文,及时、足额下拨各区(县)。
三是建立专项资金备查账制度。在搞好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全市民政专项资金备查账工作现场会,全面推行民政专项资金备查账制度,并将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民政专项资金备查账制度的建立,使干部手中有了一本“明白账”,对外交流有了一本“阳光账”,老百姓心中有了一本“放心账”,各级检查有了一本“方便账”。
四是坚持层级管理制度。市民政局对区县民政局民政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实施全方位监督管理,区县民政局每季度向市民政局上报民政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使用情况,接受市民政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