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国 李 锋
近年来,湖南省南县民政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开展“阳光行动”,切实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全县社会救助工作逐步步入了规范化建设发展轨道。该县先后被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农村五保供养先进县”、“湖南省2010年度县级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优胜单位”。
一是领导重视,救助工作制度化。县政府将社会救助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将城乡低保、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进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先后制定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及“五位一体”医疗救助的实施办法,县民政局配套出台了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县民政局统一为全县12个乡镇民政办添置了档案柜24个,档案袋11000份,专门用于存放和保管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的档案,并实行“一村一盒、一户一档”管理。
二是加强保障,工作运转正常化。优先将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及时足额拨付。2008年,将低保股升格为社会救助管理局,各乡镇民政办相继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站,各村(社区)成立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构建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县、乡(镇)两级社会救助机构均设置固定办公场所,配齐各种设备,实现了信息化和无纸化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