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强拆背后权利与权力的思考

2011-08-15 00:45:02王宏亮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2期

王宏亮 房 蕊

违法强拆背后权利与权力的思考

王宏亮 房 蕊

公共权力来自权利,一切权力皆属人民,财产权利是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违法强拆事件中行政权力与公民私权的冲突应当提交司法裁决,禁止行政强拆。厘清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以公民权利为本位,公共权力运行目的应当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公民权利,公共权力运行中必须紧密依靠公民权利的拥护与支持。只有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职能并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才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才能真正实现。

公民权利;行政权力;司法裁决

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地方政府利益与政绩的驱使,城市建设中强拆行为不断激化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但不容忽视的是,一些政府官员对于行政权力与人民权利的之权属关系,依旧存在模糊认识,把手中执掌的行政权力凌驾于人民权利之上,不能正确看待我国经济社会环境的新变化,无法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忽视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缺乏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甚至一些官员在其言论中透露出威慑、棒杀持不同意见人民群众的强权行政思潮,如宜黄县政府一位官员在财新网投书《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中写道:“面对全国各地愈来愈猛烈的强拆风暴和由此引发的大量被征地农民的维权抗争事件,高层出手杀一儆百大概是必要的……我国依然是人治的国家、依然是官本位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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