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俊贤
(江苏省消防总队,江苏 南京 210036)
所谓消防工作机制,主要是指消防体系内在工作方式,及相关工作之间的联系。长期以来,我国消防工作机制与消防体制、消防事业发展总体上是适应的,为火灾形势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同时,传统的消防工作机制也不可避免地打上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烙印,比如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往往是指令性计划多,沟通协调少;大包大揽多,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少;灌输填压多,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少。凡此种种,已经落后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消防工作发展的需要。为此,我国消防界一直在研究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消防工作机制。200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明确提出了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2008年9月11日新修订颁布的《消防法》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作为消防工作的原则。笔者以为,这个消防工作“新格局”和“原则”,不仅是消防工作实践的科学总结和指导方针,而且与落实“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加强和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是完全一致的。与此同时,还为我们指出了新形势下的消防工作新机制。
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