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米切尔·罗斯
警察、法院与狱政系统的比较研究(上)*
□[美]米切尔·罗斯
本文试图通过对各国在刑事司法领域中警察、法院和狱政等制度的比较研究,进而对该领域国际合作的有效开展提出一些建议。尊重国家主权这一原则制约了警察在打击跨国犯罪联合行动中的执法效果,此外,经济、文化、警察腐败等因素也都制约着国际警务合作的有效开展。各国文化传统与法律制度中有关正义、犯罪、刑罚的理解不同,造成现今各国的法院体系以及刑罚制度的差异,因此,在刑事司法程序领域的国际合作必须要充分考虑各国文化的差异性。
警察;法院;狱政;国际合作
几乎每个国家的刑事司法体制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警察、法院和监狱,尽管它们的名称不同。
——Mukherjee and Reichel(1999,p.65)
所有现代国家的刑事司法体制主要包括三个部分:警察、法院和监狱。
——Newman(1999,p.xv)
在美国宇航员登上月球的三年前,即一九六六年的夏天,联合国委员会研究了怎样和平利用外部空间的问题。委员会的建议中有一条:任何国家的旅行者遇到紧急情况时都应该相互帮助(Chang,1976,p.51)。当今,国家间在地球上的合作仍然需要努力。21世纪,在我们的地球仍然被国际冲突所困扰的今天,在外部空间开展国际执法合作的想法也有点异想天开。
关于警察、法院与刑罚的国际合作的研究汗牛充栋。本篇文章的研究目的是论证和解释国际刑事司法程序的异同点,这些研究范围可能阻碍也可能促进在该领域国际警务合作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