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健 干静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0)
农产品的概念相当广,本文所提农产品主要指食用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的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主要是指食用农产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成分,不应导致消费者急性或者慢性疾病的损害以及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1]
保持和提高健康水平是提高人类福利的基本要求,而农产品质量安全则是健康的基础。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有效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仅是保护农民权益和提升农产品竞争力的需要,还是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农业发展、确保农业安全以及国家安全的需要,更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需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机构为行使和履行职责,依法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的行为。现阶段来看,尽管我国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阻碍了我国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工作的有效开展。
与美国、欧盟以及其他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仍与之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尚未形成完备的体系:一方面,农产品法律法规缺乏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