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华陶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党内民主,要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四川省各级党组织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跨越,获得新进展新成就,为我国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了新视角新启示。
被媒体誉为“中国基层民主试验田”的四川,在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也成绩斐然。主要表现在:一是实行党务公开,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党务公开的重点是重要会议、文件、党内事务、单位职责、民主评议和反腐倡廉六个方面,如新都区推行的“开放三会”、南江县推行的“五会”等。二是实行参与形式多样化,扩大党员的参与权。这主要体现在选举权的落实上,如在选举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党委书记方面,有平昌县的“直接选、倒着选、差额选”方式,有芦山县的“两推两述一选”方式等;在党代会常任制方面,有雨城区的“党代会席位制、党代表直选制”。三是拓宽沟通渠道,落实党员的表达权。如通江县推行的“村民说事日”、高县的“三联”制等。四是加强民主监督,保证党员的监督权。四川在基层民主监督方面,也探索出一系列有效的方式方法,如平昌县实行的对乡镇党委书记的“两述一询一测评”方式、成都市对干部考核实行的“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综合评价”方式和仪陇县的“双向评议”制度等。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了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而极大地激发了普通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