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铁南
辽宁:建立健全民政大信访工作机制
⊙ 徐铁南
近年来,辽宁省民政厅全面树立民政大信访工作理念,建立健全民政大信访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开展民政信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个时期以来,辽宁省民政信访工作主要存在四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认识错位。信访工作与业务工作脱节,信访是信访,业务是业务。二是观念误区。民政信访诉求的内容不合理、方式不合法,等靠要思想严重。三是素质不适。信访工作人员方法简单,人为激化矛盾,加大信访成本。四是工作不实。政策落实不到位,解决信访问题治标未治本。
针对以上问题,近两年来,辽宁省各级民政部门围绕“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信访工作宗旨,做细、做实、做深、做透民政信访工作,积极探索并初步建立了“制度统筹、固本强基、责任联纵、督查贯穿”的民政大信访工作机制。
(一)制度统筹。一是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为进一步规范民政信访程序、维护民政信访秩序,《信访条例》颁布后,省厅以《信访条例》为统领,制定下发了《辽宁省民政信访事项处理规程》,将民政信访工作的重心放在抓好《信访条例》的具体操作上,使民政信访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二是制定出台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要求,省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大信访”工作机制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确立构建“领导干部带动、信访部门主动、业务部门互动、上级下级联动”的民政大信访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