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喜军
履行“四项职责”建设现代民政
⊙ 杨喜军
当前,随着“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各级民政部门正在着眼建设与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相适应的现代民政事业。民政工作在“关注基本民生、推进社会建设、发展福利产业、打造社工队伍”等4个方面的功能作用日益突显,理应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现代民政的基本内容。
(一)关注基本民生——现代民政的首要任务
高度重视和努力改善民生,是我们党的宗旨、全部工作的核心和为之奋斗的最终目标。但是,民生内容是分层次的,更高层次的民生内容总是以前一层次的实现为前提条件,与之相应的民生工作任务也应有先后、缓急之分。
应该看到,目前我国还存在着数量庞大的“贫困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等民政服务对象,解决好他们的“兜底”生计问题,是全部民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民生工作体系的第一层次,是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最基本、最紧迫的民生工作任务,也是民政部门不可懈怠的首要职责。无论是“初级民政”、“传统民政”,还是“现代民政”,都必须把解决好“三个群体”的基本民生问题放在首位,着力推动。一要突出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好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通过积极建立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贫困群众及时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二要突出抓好服务,不断提高特殊群体的福利保障水平。一方面,不断提高孤残儿童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的生活标准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