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 禹
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大力推进法治建设
■ 张 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民主法治意识显著提高的现实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同时,法律体系本身也是动态、开放和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自我更新
经过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这是新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客观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找准所处的阶段和定位,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未来努力的方向,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继续健康快速向前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间形成的,而西方发达国家的法治建设则绵延积累数百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我国仍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进程相适应,但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民主法治意识显著提高的现实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同时,法律体系本身也是动态、开放和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自我更新。这些都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必然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
一要做好立法的修改完善工作。在立法的稳定与变迁之间要掌握好适当的“度”:既要避免立法“朝令夕改”,又要防止立法成为社会进步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