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华
论中国古代伦理财富观及其现实价值
张桂华
中国古代的伦理财富观有其独特的社会背景和深刻内涵。探究中国古代伦理财富观,对于当今社会如何客观评价古代伦理财富观、如何科学认识财富价值、如何实现古代财富思想的现代转换、如何有效预防腐败事件的发生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古代;伦理财富观;现实意义
中国古代关于财富思想肇始于奴隶制时代,但“中国奴隶制时代的经济思想材料较少、较零散,而且表现的不够明确”。[1]因此,中国古代财富思想主要集中反映在封建时代。从先秦到清朝2000年左右的历史中,形成了以儒家伦理为本位的中国古代财富思想。该思想强调获得财富的正义性和使用财富的正当性,以义利观的标准来看待财富。
中国古代义利关系论最早出现在春秋时代,孔子突出强调“义”的方面,并赋予义利关系论以明确的阶级内容,把它发展为贵义贱利论。孟子借鉴、发展了孔子的义利论,从而形成了他著名的恒产论。此后,关于义利关系一直贯穿在中国古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直到清王朝时代,有的思想家依然坚持以义利论为基础的孔孟伦理财富观。如清朝张英“利用‘亚圣’孟轲的权威,把孟轲的恒产论作为自己提倡治生之学的依据”。[2]义利论之所以成为儒学伦理财富思想的理论基础,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在道德和利益的关系上,儒家主张见义思利,反对惟利是图、见利忘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