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法学课题组
关于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地方立法建议
——基于对济南市的调研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法学课题组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使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制度更加完善。就贯彻实施该条例的情况项目组以济南市为例进行调研,发现由于《条例》本身对某些难点问题的规定较为原则,地方上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仍会面临诸多问题。我们建议,在济南现有规定的基础上,还要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征收实施主体、征收补偿程序、补偿的标准等问题做出进一步规定。这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完善土地管理及征地制度以及实现依法征收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随着上世纪90年代大规模城市建设的开始,我国的城市现代化超速发展,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日新月异。同时,由城市拆迁所引发的各种矛盾日益增多。而原有的《拆迁管理条例》只起到“政府拆迁依据”的作用,对被拆迁人考虑不足,导致旧条例在实行过程中矛盾丛生,拆迁问题已逐渐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务院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济南市在随后的工作中做出了积极应对,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济南市各相关部门在《条例》颁布后,按照《条例》的新精神,更新行政理念,增强服务观念,加快职能转变,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