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鑫,张起梁
(西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玛曲县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青藏高原东端,是甘、青、川三省交界处,黄河第一弯曲部。境内有玛曲湿地,总面积达562.5万亩,是青藏高原湿地面积较大、特征明显、最原始、最具代表性的高寒沼泽湿地。与湿地共生并部分重叠的是玛曲草原,约占玛曲面积的90%,被誉为“亚洲第一天然优质牧场”。草场与湿地的共生、相互依存,进一步增强着玛曲的生态系统功能。但是至上世纪90年代以来,玛曲草场大面积退化,重度退化达27%,中度退化达35%。
20世纪80年代,当农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制度时,这一制度也被推行到牧区。1982年政府在玛曲开始实行牲畜承包到户,牲畜产权固定到牧户,但是草场产权仍归集体所有,经过数十年牲畜的数量几乎翻了近一倍。1993年玛曲政府开始实行草场使用权落实到村民小组,把草场分成小片划分到户。1995年,草场玛曲开始实行草畜双承包责任制,到2003年96%的可利用草场承包到户,参加包产的牧业人口占全县牧业总人口的96.2%。此时,在政府的倡导下草原集体经营基本变为单户经营。与单户经营模式并存的还有联户经营模式,联户经营模式则是牧户在缔约条款下集体使用内部草场资源,并获得和承包权相对应的经营收益,联户经营作为对原有草场共管制度的沿袭,可以看作是草场围栏间遇阻之后,玛曲牧民根据自身情况(风俗习惯、草场资源的分布和特点、气候特征)自行选择和坚持的后果[1](P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