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命案现场外来血迹的发现与识别

2011-08-15 00:55宋水清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关键词:命案血迹分型

宋水清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犯罪现场尤其是命案现场的血迹分析是犯罪现场勘查中临场分析的重要内容,是命案现场重现的重要依据,传统的现场血迹勘查的主要任务是现场血迹形态的分析,通过形态分析进行犯罪行为过程的重现[1]。随着现代法医物证技术的发展和进步,DNA在刑事案件的侦破中的重要作用和证据价值被绝大部分国家所认可和重视。在这一背景下,犯罪现场血迹勘查的任务被扩充为两个主要部分:一是血迹形态的勘查与分析,二是法医生物检材的发现与提取。在DNA技术的帮助和支持下,侦查人员通过现场血迹的勘查与分析,不仅可以解决诸如血迹的类型及形成方式、流血时受害人或物体所在的位置、流血时人或物的运动及运动方向等传统的形态分析可以解决的问题,更能够通过发现和提取现场外来血迹进行DNA分型、入库比对,及时认定犯罪嫌疑人。然而在实践中,命案现场勘查需要提取的血迹很多,如何识别和筛选出外来的血迹是摆在勘查人员面前的重要问题。有效的筛选可以降低勘查人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为迅速查缉犯罪嫌疑人,避免更大损失提供有利条件。可见通过解读血迹中所包含的信息,分析筛选现场所提取物证中的外来血迹是侦破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甚至可能成为破案的关键和突破口。对外来血迹的分析筛选,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对现场反常血迹进行分析筛选

现场所遗留的血迹包含的信息量很大。寻找外来血迹的过程中,我们不只要注意那些容易用常理、行为过程来解释的血迹,更要注意现场反常血迹。反常血迹多形成于犯罪分子意志之外的事件,不易被其注意、清理和变造,对反常血迹的正确解读可以为案件侦破提供更多的线索,因此,反常血迹往往是外来血迹的提取重点。

2009年初某日,某市小区发生入室杀人案件,该现场尤其是中心现场血迹分布广,血量多,部分血迹反映出层次叠加的情况。勘查人员提取工作量较大,提取血迹近百处,后经反复斟酌筛选仍送检了25处血迹。在对提取物证进行分析筛选的过程中,一层电梯间门前的两处小型滴落血迹的相对孤立性略显反常,勘查人员认识到它可能有着不同于其他血迹的特殊意义,故而将它送检。这样的认识是基于以下分析得到的:

1.该楼层案发前曾打扫卫生,案前残留血迹的可能不大,且该处血迹位于血足迹旁,应与本案有关。

2.案后进入现场的人员均无直接接触尸体和血迹的情况,无形成远处滴落血迹的条件。

3.该血迹有孤立性,现场外围由二楼至一楼均未见滴落血迹,所以一楼血迹由凶器上滴落(作案后凶器外露也不合常理)或较大伤口出血可能性不大,形成血迹的血液自伤处流出至滴落地面有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间隔。

4.现场未通自来水,故嫌疑人作案后曾用现场纸巾擦拭双手和凶器上的血迹,但盒内纸巾并未用完,这也反映出嫌疑人自认为已将身上特别是手脸等暴露部位和衣着上的血迹清理干净,自身无持续大量出血的伤口存在,该处血迹直径小,血量很少,符合小伤口缓慢渗血形成的特点。

5.由于表面张力和黏滞力的作用,此种血量的小血滴是不容易在重力作用下自然滴落的,而在惯性力作用下被甩落的可能性更大。这与访问中周围居民反映可能与嫌疑人在一楼楼道迎面遇见他人的情况相符。嫌疑人在与他人碰面时可能有停步、犹豫、躲闪的动作而暂时停止前进,在这一过程中,手部的小量出血被甩落。值得一提的是,这种血量很少的血滴即使在飞出时存在较快的初速度,在落于水平表面后,由于表面张力的作用也会很快收缩,因此方向指向性不明显。

两日后,物证检验结果反馈,现场送检血迹中,一楼电梯门前血迹DNA分型与受害人不同,为外来血,等待比对。案发数日后,受害人的银行卡被人盗用取款,经查找后控制了取款人。经对该人取血检验显示其DNA分型与现场发现的外来血的DNA分型吻合。在证据面前,该人很快交代了他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他的作案经过,尤其是手部小伤口、遇人躲闪等细节,与我们分析的完全一致。

二、对作案工具或防卫工具上附着血迹进行分析筛选

作案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通常需要使用加害工具,同时,被害人在被侵害时可能使用防卫工具。在命案现场中,比较多见的工具是锐器和钝器。在加害工具中,锐器是比较多见的易让使用者受伤的工具。锐器可分为刺器、砍器、切器、剪器等,其中最易让使用者受伤的是刺器,这主要与以下几点有关:1.刺器多为条状,它的使用方式多是手握刺器柄沿刺器长轴用力刺向目标,在此过程中,刺器尖端首先受到阻力,刺器运动速度减慢,而握刺器的手部由于惯性将继续以原速度运动,致使手指等部位极易滑动至刃口部位,切划致伤。2.刺器护柄宽窄不一,无护柄或护柄窄小的,在手指向刃口划动过程中起不到良好的阻挡作用。因此,对于现场提取的锐器均应进行仔细观察与血迹的提取,特别是刺器柄与单刃刺器刃背部位的可疑血迹。除锐器外,一些钝器由于表面天然粗糙或使用不当也易使使用者受伤,因此在其握持部位的可疑血迹也应加以提取。

某年10月12日中午,110接群众报警称,在某市某海滨浴场的一栋闲置别墅内,发现大量苍蝇,室内有血。民警赶到现场后,在该别墅的楼梯下发现一具未知名男性尸体。现场勘查中,由于该案发案时间长,现场变动较大,采集物证及检材很困难,现场未采集到满意的指纹和足迹。现场发现一块带血木板,根据死者伤情判断,死者头部伤再接触该木板的可能性不大。且该木板表面精糙,倒刺较多,很可能致嫌疑人受伤。侦查人员遂迅速采集该印痕送检。DNA结果示:在一起送检的各处血痕中仅该处血痕与死者组织样本DNA分型结果不同。由于尸源查找始终无进展,侦破困难,遂将该样本分型结果录入国家数据库内待比对。2009年4月,山东警方在处理一起聚众斗殴事件中采集到一名嫌疑人血液样本入库比对,发现该样本分型结果与某市海滨浴场杀人案中外来血样分型结果相同,于是加大对该人的讯问力度,在证据面前,该人不得不承认了他伙同他人杀人的犯罪事实。

此外,现场遗留的工具若分析为防卫工具,则其上的任何可疑血迹均应予以提取,以资比对。

三、根据现场血迹形态与分布进行分析筛选

现场血迹的形态和分布是血迹分析的传统内容,客观系统的血迹分析可以帮助勘查人员及时地重现现场的犯罪过程。血迹信息通常包括犯罪时间信息、犯罪空间信息、犯罪行为过程信息、罪犯个人特点信息等。解读血迹信息要从现场血迹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排列、高度、颜色、形态等方面入手,联系现场其他现象和发现进行客观综合的分析。细致深入地解读现场血迹包含的信息,对于分析哪些血迹是外来血有很大的帮助。

某年某市某郊县发生一起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的案件,受害人被人发现死于××村一户农民的田地旁。现场发现一趟不连续血迹由现场西侧河堤向东延续至尸体旁,死者尸体身下有血泊。沿血迹发现两种不同的足迹,其中一种属于死者。血迹起点处发现有机动车刹车痕迹,现场未发现死者汽车。尸检发现死者颈、胸部多处刺创。死因系大血管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经对该现场血迹认真观察发现,在同一趟血迹中有两种形态、数量、分布不同的滴落状血迹。其中第一种血迹血滴直径大、数量多,血迹间距由大渐渐变小,方向性渐弱,止于尸体旁。第二种血迹血滴直径较小、分布较细密,方向性强且方向既有向东的也有向西的,总体数量较少。

法医分析血迹形态后,认为第一种血迹应来自受害人,理由是:1.血滴直径大,数量多,反映其出血部位深、出血多,应为故意加害所致;2.血迹间距由大渐小,方向性渐弱,止于被害人尸体旁,反映出受害人脱离车辆逃跑过程中由于持续大量出血而体力渐衰、运动速度减慢的过程,最终被作案人赶上杀害。第二种血迹应来自作案人,理由:1.直径小、数量少,反映出嫌疑人受伤出血少且位置表浅,可能为搏斗中意外损伤;2.血迹细密而方向感强反映出嫌疑人受出血影响小,运动速度始终较快;3.有两个方向的血迹反映出嫌疑人有杀人后返回车辆停放地点的过程,而这动作是被害人不可能完成的。经对两种血迹分别提取送检,结果显示:在所提三十余处血痕中有外来血痕19处,血迹认定条件好。

在一些抢劫命案和盗窃转化命案中的犯罪现场,作案人在杀人时未出血,但在翻动现场物品的活动过程中,被一些薄利的纸片等物品边缘划伤,且此类伤口较小,出血量少,不易引起注意。所以在现场

要特别注意提取在被翻动物品边缘的少量擦蹭状血迹。此外,作案人受伤出血的,也可能在盛装财物的容器,如箱柜上和逃离现场必经的门窗框上遗留自身血迹或混合血迹,需予以注意[2]。

[1]赵子琴.法医病理学(第三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52.

[2]侯一平.法医特证学(第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86.

[3]吕侠,等.命案现场血迹勘查与分析[J].警察技术,2008,(11).

[4]李华,等.犯罪现场血痕勘验[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4).

[5]罗亚平.犯罪现场血迹形态分析概述[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4).

[6]李金光.论现场血迹的应用[J].辽宁警专学报,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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