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溢明
(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徐州221116)
治理视阈下应急管理参与体系的探析
时溢明
(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徐州221116)
结合治理理论的相关看法,倡导在应急管理中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和公众等多主体参与的治理体系。最后,为我国应在应急管理实践中转变政府职能、明确参与主体权责划分、培育应急管理的社会资本提出了建议。
应急管理;政府职能;公共管理体系
从治理理论的视角出发,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和公众为主体、国际组织为主要组成部分的公共危机应对网络体系,并以此作为平台,对提高公共组织在危机状态下紧急救助的效率和质量,群防群治,快速、及时、高效地应对危机,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治理”概念的界定,学界意见纷呈。大多数学者一致认为,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的定义最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即“治理是个人和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得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人民和机构同意的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各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1]。简而言之,“治理是指官方或民间的公共管理组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需要的活动过程,它包括公共权威、管理规则、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