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 程晓红
商誉会计核算改进与会计监管影响分析
天津财经大学 程晓红
(1)新会计准则中商誉的主要变化。商誉是一种不能被单独识别与确认且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数值上等于在购买日购买方的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涉及商誉的经济业务不断涌现,使商誉概念、商誉会计理论向更深层次发展。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再次对我国商誉会计处理作了进一步完善。有关商誉,新准则涉及主要三点会计政策的变更,其中包括:CASNo.6——《无形资产》准则将商誉剔除在无形资产的范围之外;CAS No.20——《企业合并》准则明确了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作为企业合并的使用范围,并规定只有购买法合并才能够确认商誉;CAS No.8——《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对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由公允价值法代替直线摊销法,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并结合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进行测试。我国早期采用商誉十年直线摊销的方法承认了商誉是作为无形资产的一个种类,并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进行会计处理。然而定义上不可辨认的商誉同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毕竟有本质的区别,但对商誉会计方法的变化将影响到每年转入损益的商誉摊销额,进而影响利润表的净利润金额,这对采用购买法进行企业合并且带来大量商誉的购买方有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