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勇,刘 萍,芦庆和
(贵州大学矿业学院, 贵州贵阳 550003)
煤矿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重要性
王 勇,刘 萍,芦庆和
(贵州大学矿业学院, 贵州贵阳 550003)
分析了煤矿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简述了安全隐患与事故的关系,通过实例说明了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预防矿井事故发生的重要性。
煤矿;生产安全隐患;事故;排查制度
0引言
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都有其根本的内在原因。有因才有果,这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当出现符合事故发生的充分和必要条件时,事故就必然会发生。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一般称为隐患。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事故的,但通过一定办法或采取措施,能够排除或抑制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1]。因此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了解隐患与事故的关系,认识隐患排查的重要性,建立科学的隐患排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才能消除一切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把事故消灭在孕育阶段[2],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不安全环境和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环境即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即人的不安全动作。所有这些构成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即危险隐患)。对于煤矿生产,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环境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行为主要有:操作生产设备的速度不当,设备操作人员不合格,设备误操作,设备有缺陷,安全装置未起作用,工人们没有注意需重点保护的设备,没有配置人身保护装置,材料错误堆放和装载,设备错误堆放,工作位置失当,搬运重物的姿势不对,在设备运行时进行修理,恶作剧,酗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