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陈娟
(安徽大学哲学系,安徽 合肥 230039)
从解释世界到改变世界
——论马克思对康德实践观的超越
刘玲陈娟
(安徽大学哲学系,安徽 合肥 230039)
马克思在对德国古典哲学的基本命题—主客关系问题进行批判继承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实践活动为出发点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与作为德国古典哲学源头的康德的实践哲学在实践主体、实践客体、实践的主客体关系及实践的目的等四个方面有着内在的联系和区别,其区别之处正是马克思实践观对康德实践观的超越之处。
实践;实践主体;实践客体
实践概念在康德与马克思各自的视域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康德以实践理性解决其在认识论领域遇到的纯粹理性不能认识“自在之物”的困境,从而在道德领域为实践理性留下地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是其诞生的基础和条件,实践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类的自由和解放,从而在实践观点的基础上把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统一起来。本文试图从实践主体、实践客体、实践的主客体关系以及实践的目的四个方面透视康德与马克思实践观的本质区别与内在联系。
马克思与与康德在实践观上的第一个重大分歧体现在实践的主体上:康德的实践主体是人的理性,马克思实践的主体是现实的人。
康德的实践哲学是西方近代第一个具有典型性和转折意义的实践哲学。首先,康德突出了实践的主体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