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普,李 沛
(山东大学 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法学研究
法院调解的法治化路径
王 普,李 沛
(山东大学 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法院调解是一项特色的司法制度。实践中,法院调解面临的三重困境对法院调解法治化提出要求。然而,作为实现正义的两种不同方式,法院调解与法治之间存在着冲突。要突破困境,调和冲突,就必须寻求法院调解与法治的契合点,对法院调解制度进行重构,方能实现法院调解的法治化。
法治化;法院调解;悖论;契合
从萌芽、确立、发展到当今社会的复兴,法院调解经历了“兴盛——衰落——复兴”的起落嬗变的发展历程。当今社会转型背景下,法院调解的再度复兴符合社会纠纷解决和秩序维护的需要,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然而,现实社会中,法院调解陷入困境,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面临着其不能承受之重;在司法实践方面,法院调解运动化;在法院调解自身方面,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使得寻求法院调解的法治化路径,将法院调解纳入法治化轨道成为一项迫切而必要的课题。但是作为实现正义的两种不同方式,法院调解与法治存在着冲突。因此,要突破困境,调和悖论,就必须寻求法院调解与法治化的契合点,对我国法院调解制度进行重构,进而实现法院调解的法治化。
法院调解的社会困境是由法院调解面临的社会问题与其制度能力限度之间的矛盾造成的,反映了人们对调解的期待与调解制度的能力限度之间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