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 焱
(河南工业大学 法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论我国医疗损害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
——兼论《侵权责任法》的新规定
鄢 焱
(河南工业大学 法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侵权责任法》的施行,改变了我国医疗损害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格局,将过去按照《证据规定》实行的举证责任倒置改变为以患者负担全部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为主,以附条件的对过错要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为辅的新举证责任分配格局,此种变化意在平衡医患双方的举证负担,但问题依旧存在:未充分考虑对患者实行必要的举证责任减轻或者缓和;过错推定的情形不够完善;法律与司法解释的矛盾与冲突;医疗损害鉴定未作明确规定,因此改革势在必行。
医疗损害;举证责任分配;侵权责任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医疗科学技术的日益发达,以及国家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在生病后选择到医院就医问诊,由此导致的医疗纠纷也在以几何级的速度不断递增,在此基础上由于纠纷得不到妥善解决而诉诸法院的案件数量也越发庞大。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案件作出了比较详细的、有别于既有规定的规定,而反映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尤为明显,实有必要加以深入研究和探讨。
“概念乃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地和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