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维琦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 南京 210013)
·监管新论·
浅析环境监测对环境执法的案源保障作用
杭维琦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 南京 210013)
环境监测为环保行政执法提供的案源主要来自对企业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放射性及固废监测等过程。需从违法主体是否存在、违法事实是否清楚、法律依据是否充分、监测数据是否科学准确等方面,来保障案源的有效性。
环境监测;环境执法;有效案源
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是中国环境保护工作两大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耳目”和“哨兵”,它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科学依据[1]。环境监测不仅为环境诉讼案件、环境污染纠纷、环境污染事故提供准确而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测数据,还可为环境执法提供有效的案源[2]。
为加大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提升环境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每年向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企业违法行为的案源。这些案源主要来自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放射性及固废监测等过程。
该类案源主要来自监测站对污染源开展的废水、废气、噪声等现场监督监测与检查,具体违法行为表现在:
(1)企业拒绝环境保护部门现场检查,或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
(2)排污单位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或气污染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闲置水、气、声等污染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