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爱萍
(山西省陵川县林业局,山西 晋城 048300)
陵川县作为山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县之一,到 2009年底基本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为了巩固林改和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充分发挥退耕还林综合效益,解决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我们必须加快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及时制定发展规划,并加以落实,切实解决好林改后退耕还林产业发展的问题。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为推动陵川县生态建设、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起到了促进作用。2008年至 2009年,陵川县实施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项目,内容包括营造核桃干果经济林87 hm2,营造薪炭林 87 hm2,退耕还林补植补造1 493 hm2,生态移民 52人。随着工程的不断深入,退耕还林由大规模发展进入了成果巩固阶段。
2008年,陵川县开始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原则,采用“部门推介、林农创业、金融扶持、跟踪服务”的模式,培育和发展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业产业。
1 )种植核桃、连翘。利用全县退耕还林地、荒山荒地及稀疏灌木林地,由政府免费提供种苗,乡村统一组织实施,规划连翘基地 13 333 hm2,核桃基地1 333 hm2.目前已完成核桃栽植 1 333 hm2,连翘栽植 5 333 hm2,建成后将成为农村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农民可长期受益的主导产业。
2 )在山地放养土鸡、围栏种草养畜。利用山区广阔的山坡、林地,陵川县新发展生态养殖项目210个,全县规模养殖场达 700个,参与农民7 000余户,共 2.8×104余人。……